据雅通社报道,希腊在保护本国酸奶商标的维权路上又迈出了一步。希腊前农业部部长旺盖利斯·阿波斯托卢(vangelis apostolou)去年就希腊酸奶向欧盟提出地理标志保护认证(protected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gi))及原产地保护认证(protecteddesignation of origin (pdo))的申请,以防其他国家的乳品生产商给自己的产品冠上“希腊酸奶”之名。此举也引发了来自捷克的争议。但欧盟最终判定希腊酸奶是希腊的,非希腊任何国家生产的“希腊酸奶”不仅欺骗消费者,而且导致不公平竞争。
近日,捷克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一份修订本国法律的草案,该草案将禁止捷克乳业生产被称为“希腊酸奶”的产品。欧盟委员将对该草案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欧盟法律。
希腊外交部在一份发表的声明中称,欧盟委员会卫生及食品安全部专员维泰尼斯·安德鲁凯提斯(vytenis andrukaitis)在上周二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告知了希腊希腊农业发展和食品部长斯塔夫洛斯·阿拉霍维迪斯(stavros arachovitis)这一草案的相关信息。
阿拉霍维迪斯在接受雅通社采访时说:“希腊已向所有人表明,把希腊作为产品名称和符号使用的行为将受到法律限制。希腊将尽一切努力保护该国产品和农民的声誉。”
他说,下一步是为希腊酸奶建立一个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保护认证(pgi)。他还强调,今后希腊与希腊国家签署的国际协议都将明确对希腊商标、希腊商品和希腊农民的保护。
希腊与捷克的“酸奶纠纷”可追溯至2016年,当时捷克通过了一项法律,允许当地乳制品制造商使用“希腊酸奶”等术语。但希腊方面认为,此举违反了欧盟关于误导消费者的法律,希腊就此向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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